雷竞技RAYBET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30
 雷竞技RAYBET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其他符合

  雷竞技RAYBET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55,541.74元,其中: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55,509.48元,增值税加计扣除32.26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增加34.81%,主要原因是部分融资款项在报告期末到账,导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上升。

  2、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56.4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支付了2022年年终奖金后应付薪酬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33.73%,主要原因是合同负债中分拆的待转销项税额,因合同负债增加而增加所致。

  1、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比上期增加989.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期增加1172.06万元,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长及产品毛利率提升所致。

  3、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比上期增加267.80%,主要原因是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截至2023年2月8日,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满足“长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经2023年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长集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8月7日),如再次触发“长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2、2023 年3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终止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662.98 万元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本次董事会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已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3年1月12日,公司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声明双方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此前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延期确认函》、《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的有效期均延期一年至2024年1月13日止届满。

  4、报告期内,共有人民币3,200.00元“长集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402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022年12月31日的741,952,074股变更为本报告期末的741,952,476股。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公开发行的“长集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累计已有人民币551,100.00 元“长集转债”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69,332 股,占“长集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 0.009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要求,并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董事会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和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或者因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952.6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上述拟投资项目用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本次发行股票后,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黄荣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十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谭嘉因先生、包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他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十项、第十一项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十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于《关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独立意见

  1、何启强,男,195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几内亚比绍居留权、香港居留权,EMBA学位。曾任小榄镇锁二厂工人、班长、车间主任,中山市小榄气具阀门厂厂长,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社会职务有中国企业家论坛创始终身理事、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副会长、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副会长、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终身会员、龙商总会常务副会长。

  现任公司董事长,任职公司董事长任期自2007年10月24日起至今,兼任中山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名厨(香港)有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长青(香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天鑫实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长青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启强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77%,并通过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985%;其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麦正辉先生是一致行动人。何启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不得被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何启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麦正辉,男,195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几内亚比绍居留权、香港居留权,高中学历,现任社会职务有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理事、中国五金制品协会燃气用具分会副理事长、中山市名优品牌商务促进会会长、中山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山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山市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山市小榄镇商会常务副会长。

  现任公司董事及总裁,任职公司董事、总裁任期自2007年10月24日起至今;兼任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山市骏伟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创尔特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长青智慧生活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雷竞技RAYBET名厨(香港)有限公司、雷竞技RAYBET广东长青电力控股有限公司、长青(香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天鑫实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合伙人。

  麦正辉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06%,并通过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5.985%;其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启强先生是一致行动人。麦正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不得被提名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麦正辉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黄荣泰,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会计电算化专业,中级会计师职称,现任社会职务中山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曾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任公司董事,任期自2020年5月19日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2021年2月26日起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2018年2月12日起至今。

  兼任子公司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新野新能热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中方热电有限公司、铁岭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永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新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宾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滑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滑县长青水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广东长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黄荣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不得被提名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黄荣泰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 2023-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过进一步调研,鉴于原拟投资建设的山东省嘉祥县生物质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相关条件已发生较大政策变化及园区集中供热需求不匹配原因,经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友好协商,公司于近日决定终止本项目,并解散项目公司嘉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祥生物质”)。因截至办理嘉祥生物质注销手续前,公司未对本项目作实质性建设投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总裁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嘉祥生物质收到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登记通知书》((嘉)登字[2023]第006239号),相关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6月23日,公司与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山东省嘉祥县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协议》,公司在嘉祥县辖区范围内投资建设生物质电厂项目。(公告编号:2015-101)

  3、2015年12月29日,公司在嘉祥县成立项目公司,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手续。(公告编号:2015-184)

  4、本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月9日获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但截至办理嘉祥生物质注销手续前,公司未对本项目作实质性建设投入。

  本次解散并注销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注销嘉祥生物质有利于整合并优化公司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效率及整体经营效益。

  嘉祥生物质已于2021年报告期办理完成税务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3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董事会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和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或者因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952.6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上述拟投资项目用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本次发行股票后,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雷竞技RAYBET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规定,第五届监事会提名梁婉华女士、陈钜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高菁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监事会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及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担保风险可控。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1. 梁婉华,女,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10年9月前任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2010年9月至今任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兼任北京天清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海南建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贝斯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1月25日至今先后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梁婉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 陈钜桃,男,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初中学历。2012年6月至今任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车辆管理科科长。2012年6月前,任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车队长。2016年5月16日至今先后任公司第四届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陈钜桃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8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现就本次发行股票公司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8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同时,因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共计75,000万元,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流动资金借款、供应链业务、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业务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简称注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沂水环保”;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宁安环保”;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鱼台环保”;名厨(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名厨香港”。

  3、公司另于2023年为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94,000.00万元,相关情况详见2022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993年8月6日在广东省中山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74,194.21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994年12月15日在香港注册成立,董事:何启强、麦正辉,注册资本:300万美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一般商品贸易。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其经营、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至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96,350.2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98.5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77,198.55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10.88%,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71,151.65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8.46%。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8,000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