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601099):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RAYBET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6-09
 雷竞技RAYBET官方网站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

  雷竞技RAYBET官方网站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如股东拟在本次大会上发言,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具体方式为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回执“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于 2023年 6月 14日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由于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为保证议事效率,发言内容超出本次会议审议范围的,主持人可以提请由公司相关人员按程序另行作答或禁止其发言。

  六、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对提交表决的议案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应当按照所征集的实际持有人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投票意见行使表决权的除外。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进入会场。场内请勿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董事会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就 2022年度经营管理情况所作年度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和研究,形成了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议案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董事会目前有董事七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各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以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2022年度,公司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参加历次董事会会议,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2年度,董事会共召开 6次会议,其中,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5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1次。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2021年度合规报告;

  9.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10.2021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11.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2021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13.2021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14.2021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 明; 15.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 核情况专项说明; 16.关于预计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17.关于公司 2022年度自营业务规模与风 险限额的议案; 18.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19.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关于制定公司《问责管理办法》的议案; 21.关于制定公司《奖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2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议案; 23.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议案; 24.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议案; 25.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26.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27.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议案; 28.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 案; 29.关于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的 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的议案

  2022年度,各位董事积极参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及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报告期内,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讨论通过《审计委员会 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审议公司 2021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及 2022年度稽核 工作安排; 3.讨论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阅通过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的 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合 并); 5.决定由稽核部负责年报审计工作中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督 促工作; 6.与负责本次审计工作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沟通(进 场前); 7.讨论通过公司 2021年年报审计计划; 8.讨论通过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9.讨论通过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1.讨论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公司 2021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及附注、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 效性的初步审计意见及相关材料;

  2.讨论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讨论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的议 案》;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就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与审 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1.讨论通过经审计的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 2.讨论通过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对公司 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 的总结报告; 4.讨论通过下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讨论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讨论公司 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讨论通过稽核部提交的 2022年半年度工作总结

  1.审议通过《关于设定 2022年度自营业务规模上限和风险限 额的议案》; 2.审议通过《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合规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4.审阅《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 5.听取风险管理部工作情况汇报

  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听取风险管理部工作情况汇报

  1.听取风险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2.对风险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3.对 2023年风险管理工作展望

  2022年,受多重因素影响宏观经济下行,证券市场活跃度下降,A股全年成交额减少,市场各主要指数均不同程度下跌,公司主要股东处于变动过程中,在内外部环境变化情况下,公司实现了平稳规范运营,保持了各业务条线和员工队伍的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增收节支,在负债和经营杠杆不断降低的情况下,尽力提升经营业绩。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利用近年积累的投研能力,保持了持续的盈利能力,为公司的经营业绩做出较大贡献;同时公司继续推进财富管理转型,保持了经纪、投行和资管等轻资产业务的稳定发展。2022年全年公司各业务条线经营稳定,但由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原因,造成公司亏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7,225.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922.30万元。公司主要业务风险在本报告期末已基本化解。

  2022年沪深两市大幅下跌,全市场股票及基金交易总量 241万亿元,同比下降 10.36%,全行业代理买卖业务净收入(不含席位租赁)同比下降近 14%。

  公募及私募基金的发行严重萎缩,全年权益类公募基金发行 0.6万亿元,仅为上年发行规模的 30%,市场中的权益类基金超过 95%亏损,超 40%的权益类基金净值下跌超过 20%。

  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条线针对市场竞争,采取有效策略,全渠道引流,多平台拓展,突出主抓财管计划,稳步推进中台建设,利用企业微信、抢单系统等有效工具强化客户服务。同时,持续布局机构特色业务,实现客户数量及规模的稳步增长。财富管理方面,公司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产品引入结构,不断丰富公募、私募产品池,实现代理销售基金收入持续增长。但受市场整体环境的不利影响,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41,467.19万元,较上年减少9,516.13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7,734.60万元,较上年减少 7,036.87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两融业务余额 17.64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23.20%,平均维持担保比例为 272.79%;公司自有资金出资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出资金余额 5.86亿元RAYBET,较上年末减少 0.17%,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 573.95%。信用业务合计融出资金 23.5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18.52%。此外,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出资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为 6.91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3,127.01万元,较上年减少 731.13万元,实现营业利润-47,280.60万元,较上年减少 27,524.76万元,主要原因系股票质押业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权益市场方面,2022年受多重因素影响,市场各主要指数均不同程度下跌,其中上证指数下跌 15.13 %,深证成指下跌 25.85%,而创业板指数、科创 50指数则分别下跌 29.37%、31.35%。报告期内,公司权益类投资业务灵活调整仓位,合理分散配置,但受市场整体调整影响,仍然出现一定投资亏损。

  债券市场方面,2022年前期出现阶段性资产荒,信用利差收窄,多家房企境内地产债价格不断创新低;11月以后,随着多项支持政策出台,地产债随之反弹;临近年底债市大幅下跌,引发理财“赎回潮”,进而导致信用债利差快速走阔。报告期内,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始终重视研究,不断加强对债券市场走势的研判,形成有效的投资策略,同时在资产处置方面深度参与破产重整领域并取得较大突破且领先同业,全年积极把握和挖掘市场波动下不同债券的配置和交易机会,在国企产业债券、城投债券、地产债券等投资中实现较好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整体实现营业收入 34,616.10万元,较上年减少 20,340.00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23,958.25万元,较上年减少 20,609.83万元。

  其中,权益类投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496.76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5,434.11万元;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49,112.86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39,392.37万元。

  2022年,我国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持续深化,北交所的开市与平稳运行极大提升资本市场对优质企业的吸引力,但受多重因素冲击,A股市场不确定性加强,IPO融资金额和家数均呈下降趋势。根据 Wind数据显示,全年股权融资规模为 15,439亿元,较上年下降 16%;各种债券总发行量 61.45万亿元,发行与上年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北交所 IPO业务取得突破,完成康比特北交所 IPO发行上市和帝奥微科创板联主 IPO发行上市;并购重组、再融资等业务基本维持稳定,完成仟源医药的定向增发;项目储备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完成百甲科技北交所上市和英派斯再融资两项业务申报,积累了较好的上市公司客户资源及地方城投客户资源。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业务受债券政策和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进展未达预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主承销发行债券 20只,累计承销规模 88.45亿元,同比下降 10%。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1,488.80万元,较上年减少6,828.75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489.43万元,较上年减少 4,778.08万元。

  2022年,大资管行业在资管新规的指引下,全面进入净值化时代,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等规模仍保持较快增长,但下半年产品净值波动加剧,增速放缓。

  券商资管在主动管理方面进步显著,集合计划份额和市值双增长,但受股票市场下跌影响,权益类和固收+产品规模反而有所下降,资管业务正面临巨大的机遇与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在巩固债券投研优势的基础上,稳步提升投资管理和服务能力,巩固债券类、混合类产品优势,积极布局权益类投资领域,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种类,拓展客户资源,公司主动管理类业务规模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合计 152.66亿元,较上年末下降 3.91%。

  其中,单一(定向)产品管理规模 32.48亿元,集合产品管理规模 100.18亿元,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规模 20.00亿元。

  1.太证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2年 5月,注册资本 6亿元人民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太证资本控制的纳入母公司合并范围的主体为 3家。总资产 49,364.17万元,净资产 48,309.93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6,861.27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45.10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30.83万元。

  2.太证非凡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年 2月,注册资本 2.6亿元人民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太证非凡联营企业共 1家,无下属子公司。

  3.老-中证券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年 6月,注册资本 1,000亿基普(折合人民币 4,036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 39%。截至报告期末,老-中证券总资产1,316.75亿基普(折合人民币 5,313.77万元),净资产 1,011.40亿基普(折合人民币 4,081.52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213.98亿基普(折合人民币 896.54万元),净利润 56.44亿基普(折合人民币 164.81万元)。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深化包括全面注册制改革、改进交易制度、优化融资融券和转融通机制、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等一系列资本市场改革,给证券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综合来看,我国证券业仍处于快速发展的窗口期,资本市场的发展、金融体系改革开放都将为行业提供广阔发展空间。

  1.不断增长的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为证券行业发展提供持久驱动力。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的可投资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叠加人口老龄化加速、房住不炒的总基调,未来居民财富配置将持续向金融资产转移。券商财富管理转型面临新机遇,广阔的财富管理市场将是证券公司发力的重要方向。

  2.差异化发展强化证券公司竞争格局。当前资本市场已进入全面注册制的新阶段,头部证券公司利用自身优势,在全市场、全业务领域加速发展,进一步增强竞争优势,实现综合化发展;另一方面,中小型证券公司集中资源并在细分业务市场或区域市场形成竞争优势,与头部证券公司形成多样化、多层次的竞争格局。

  3.科技进步推动证券业向数字化全面转型升级。先进的信息技术推动证券公司将线下业务向线上转移,以简化业务流程、降低服务成本并提升运营效率;此外,证券公司通过互联网渠道收集、分析大量客户数据和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和黏性的同时获取新客户。未来,证券行业仍将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加快数字化转型。

  4.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中国证券业协会已发布证券公司文化建设相关办法指引,进一步完善行业文化建设自律规则体系,并出台《进一步巩固推进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工作安排》。随着证券行业文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当前证券公司已逐步将深入推进行业核心价值观和文化理念融入到发展战略、公司治理、发展方式、行为规范等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成为整个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证券行业未来仍将扎实推动行业文化建设工作,弘扬“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长期发展战略:公司将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以证券行业文化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充分整合利用一切资源,拼搏进取,致力于发展成为在若干领域具有差异化竞争特色的证券公司。

  业务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公司将依托营业网点,以线上服务为辅助,为各类客户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财富管理服务;融合经纪、直投、投行、并购、资管等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投融资服务;发挥在债券领域的研究、交易、定价能力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做大做强。

  发展战略方面:公司 2022年的工作重点为继续保持流动性情况良好,防范业务风险,确保经营稳定。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保持了良好的流动性;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基本化解主要业务风险和历史遗留问题,为后续发展夯实了基础;各业务条线经营稳定,在财富管理转型和资管净值型产品管理能力等方面取得进展。

  经营计划进展方面:公司轻资产类业务稳步发展,经纪业务条线保持稳定,资管业务收入有所增加,投行北交所 IPO业务取得突破;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不断加强对债券市场走势的研判,实现较好收益。

  在经纪业务方面,公司将依托资管产品,培育以产品收入为主的营业部标杆,推动财富管理转型;协同信用业务持续做大两融客户基数,确保公司两融规模快速提升;优化精耕细作数字化工具,打造线下营业部承接裂变的能力。在投行业务方面,公司将优化团队,改进业务运营模式,继续推动全员承揽,深化根据地建设。在资管业务方面,公司将抓好投研团队的建设和培育,梳理整个投研体系,保持良好的流动性和业绩。在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方面,公司将采取措施加强研究、投资、交易、风险处置的融合,保持业绩稳定。在权益类投资业务方面,公司将控制投资规模,实现盈利。在研究业务方面,公司将补充完善团队,加强管理,增收节支。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监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结合过去一年开展的相关工作,监事会形成了2022年度工作报告(详见本议案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经营的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2022年度,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现场会议,并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次会议。其中,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4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1次。具体情况如下:

  1.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5. 2021年度合规报告 6. 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7.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 2021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9.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0.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有监事三名。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各位监事积极参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参加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监督检查了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大决策和重大经营活动情况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在此基础之上,对公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不断健全内控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未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交易金额和类别,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交易,也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根据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核查情况,审阅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形成了相应的控制机制,保证了公司业务和管理体系运行安全有效。

  1. 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根据公司 2022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议案附件)。相关财务报表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对各项实际发生的交易与经济事项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 2022年度财务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太平洋证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太平洋证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截至 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153.24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46.95亿元,降幅 23.45%。主要变动项目为:①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 19.25亿元;② 货币资金余额减少 12.09亿元,主要系客户存款减少;③ 融出资金减少 5.38亿元;④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少 4.10亿元,主要系股票质押回购计提减值准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与代理承销证券款后,公司年末资产总额 102.5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33.31亿元,降幅 24.53%。

  截至 2022年末,公司负债总额 60.8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41.88亿元,降幅40.79%。主要变动项目为:① 发行的收益凭证减少,应付短期融资款减少 14.43亿元;②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规模减少 14.06亿元;③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减少,代理买卖证券款减少 13.86亿元。

  2022年末,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2.3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4.81亿元,减少 4.95%。

  2022年末,公司净资本 71.3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5.04亿元,减少 6.60%。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7,225.6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8.10%。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信用业务、证券投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为:① 受到市场整体环境的不利影响,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下滑;② 权益投资受市场主要指数下降影响出现亏损;③ 股权融资业务和债券承销业务进展未达预期,导致投行业务收入下降。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支出 167,048.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6.16%。主要原因是本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增加。

  2022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1,502.7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0,542.18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922.30万元。

  2022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3.63亿元。各项活动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0.86亿元,较上年减少 21.26亿元。

  主要原因为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 28.06亿元;回购业务规模降低,较上年减少现金流出 9.85亿元;两融业务规模降低,较上年减少现金流出 3.26亿元。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0.87亿元,较上年减少 0.57亿元。

  主要原因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 1.35亿元;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减少 0.48亿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增加 0.38亿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36亿元,较上年增加 2.33亿元。

  主要原因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减少 18.42亿元;发行收益凭证等短期融资工具规模降低,较上年减少现金流入 16.52亿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减少 0.46亿元。

  对占公司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5%或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且两个期间的数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报表项目列示如下: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利润-4.98亿元,其中:证券经纪业务实现 0.77亿元;信用业务实现-4.73亿元;投资银行业务实现-0.15亿元;证券投资业务实现2.40亿元;资产管理业务实现 0.76亿元,其他业务实现-4.03亿元。

  2022年度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41,467.19万元,较上年减少9,516.13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7,734.60万元,较上年减少 7,036.87万元。

  公司经纪业务条线针对市场竞争,采取有效策略,全渠道引流,多平台拓展,主抓财管计划,稳步推进中台建设,利用企业微信、抢单系统等有效工具强化客户服务。同时,持续布局机构特色业务,实现客户数量及规模的稳步增长。财富管理方面,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产品引入结构,不断丰富公募、私募产品池,实现代理销售基金收入持续增长。但受市场整体环境的不利影响,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下滑。

  2022年度公司信用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3,127.01万元,较上年减少 731.13万元,实现营业利润-47,280.60万元,较上年减少 27,524.76万元,主要原因系股票质押业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根据 Wind数据显示,截至 2022年末沪深两融余额为 15,404亿元,较上年末的 18,321亿元减少 2,917亿元,下降 15.93%。截至 2022年末,公司两融业务余额 17.64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23.22%,平均维持担保比例为 272.79%;公司自有资金出资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出资金余额 5.86亿元,较上年末减少0.17%,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 573.95%。信用业务合计融出资金 23.5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18.52%RAYBET。此外,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出资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为 6.91亿元。

  2022年度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1,488.80万元,较上年减少6,828.75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489.43万元,较上年减少 4,778.0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北交所 IPO业务取得突破,完成康比特北交所 IPO发行上市和帝奥微科创板联主 IPO发行上市;并购重组、再融资等业务基本维持稳定,完成仟源医药的定向增发;项目储备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完成百甲科技北交所上市和英派斯再融资两项业务申报,积累了较好的上市公司客户资源及地方城投客户资源。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业务受债券政策和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进展未达预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主承销发行债券 20只,累计承销规模 88.45亿元,同比下降 10%。

  2022年度证券投资业务整体实现营业收入 34,616.10万元,较上年减少20,340.00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23,958.25万元,较上年减少 20,609.83万元。其中,权益类投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496.76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5,434.11万元;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49,112.86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39,392.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2年度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4,494.66万元,较上年增加3,739.95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7,583.27万元,较上年增加 4,418.8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在巩固债券投研优势的基础上,稳步提升投资管理和服务能力,巩固债券类、混合类产品优势,积极布局权益类投资领域,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种类,拓展客户资源,公司主动管理类业务规模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合计 152.66亿元,较上年末下降 3.91%。

  其中,单一(定向)产品管理规模 32.48亿元,集合产品管理规模 100.18亿元,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规模 20.00亿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9,223,015.3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25,688,661.23元,基本每股收益-0.067元。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07,320,352.82元,加上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25,688,661.23元,减去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操作指引》的规定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1,496,694.7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34,505,708.75元。

  鉴于截至 2022年末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实现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及信息披露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起草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23年 4月 28日发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相关规定及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证券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已于 2023年 4月 28日发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3年 4月 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0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将公司整体债务融资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上述授权有效期 3年。鉴于该授权期限即将届满,为提升公司债务融资效率,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补充营运资金、保持公司财务杠杆在合理水平、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支持业务发展,公司拟再次申请实施境内外债务融资及一般性授权,议案内容如下: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的境内外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或认可,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境内外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实施。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公司净资产额的 50%,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

  具体发行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1.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品种包括银行贷款(含信用拆借)、债券回购、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收益凭证、公司债券RAYBET、次级债务、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金融债券、转融通、收益权转让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可续期债券、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债务融资工具。

  2.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品种包括银行贷款或银团贷款、发行公司债券(包括但业票据等)、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可续期债券、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债务融资工具。

  公司境内外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有固定期限的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无固定期限的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可续期债券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与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根据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市场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根据公司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求,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资本金、流动资金、净资本或进行项目投资等用途。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各品种债务融资工具资金用途有限制性规定的,相关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具体用途根据公司资金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依照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上市相关事宜,根据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确定。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要求(如适用)采取如下措施:

  为保证相关债务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把握市场机会,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并有效协调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包括离岸人民币)、定价方式、发行安排、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与实施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的申报材料及其他法律文件,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