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股份有半岛体育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9-20
 半岛体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9月19日上午10时45分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

  半岛体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9月19日上午10时45分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23-47)。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2023-49)。

  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董事张正先生、程桂松先生、王国友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50)。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51)。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52)。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9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9月19日下午14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永月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主席辞任暨补选监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任暨补选监事的公告》(2023-48)。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2023-49)。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50)。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孔祥云先生的辞职申请,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孔祥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孔祥云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孔祥云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孔祥云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孔祥云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孔祥云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刁英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刁英峰先生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刁英峰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刁英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信合伙人,深圳市嘉信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化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15年12月至今,担任立信德豪税务师事务所(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担任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三届、四届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刁英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半岛体育、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盛永月先生的辞职申请,盛永月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职务,辞职后,盛永月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盛永月先生辞职会导致公司监事少于法定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盛永月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盛永月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监事的相关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盛永月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半岛体育,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主席辞任暨补选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际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际松先生,男,中国国籍,1954年生,浙江大学EMBA学历。2001年加入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浙江华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200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董事,现任华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际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3-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时尚”或”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的相关意见,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书,详情可参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公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06)。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2日,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及《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2021-08)。

  4、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向17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1元/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13)。

  5、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公司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4.41元/股调整为4.23元/股。

  6、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4日,向3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500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8%,行权价格为4.43元/股。

  7、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向3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3元/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03)半岛体育。

  8、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分别调整为4.05元/股和4.25元/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2-54)。

  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以来,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实施工作。鉴于内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已不具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法继续实施。

  为充分保护激励对象、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并征询激励对象意见,公司拟提前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拟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000万份。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后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净损益产生影响,具体金额应当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正式终止后标准的会计核算为准。本次提前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影响激励对象队伍的勤勉尽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一并承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次股权激励决议公告三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再审议和披露新的股权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发表如下意见: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终止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应就本次终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了274,278,835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140,999,953.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4,624,568.82元(不含税)后,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375,384.78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278,835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37号)验证确认。此外,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两个项目计划分别投入募集资金78,846.28万元和33,791.26万元。

  2、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不超过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安排相关事宜,现金管理期限与授权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截止2022年10月25日已全部赎回,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半岛体育、《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2022-57)。

  3、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安徽省淮北市),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28,272.94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相关项目的自有资金。

  5、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5日前全部归还,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2023-44)半岛体育。

  6、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不超过9,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安排相关事宜,现金管理期限与授权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除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外,公司尚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5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2023-44)。

  截止2023年9月15日,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159.77万元人民币。

  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97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公司将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期限届满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华孚时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阿克苏银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物流”)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业务开展需要,银星物流向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申请棉花期货交割仓库资质,按照郑商所章程、业务办法等规定,公司对银星物流参与棉花期货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郑商所取得对交割仓库请求赔偿的权利之日起三年内。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控股子公司的资产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均由公司统一控制,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公司将对上述子公司经营情况、负债率变化等事项进行持续监控与管理,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提高经营效率,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49.75亿元,并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06%。公司不存在任何逾期担保的情况。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2023年9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关于监事会主席辞任暨补选监事的公告》、《关于拟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本次股东大会提案3、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不涉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的议案。

  2、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10月8日下午17时前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线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2;投票简称:“华孚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天)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以上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栏内划√,同意、反对、弃权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